10月6日,正值国庆假期期间,勉县刑警大队一中队接到受害人梁某报案,称放在车内购买的4瓶高档白酒和1条香烟被不法分子盗窃。
接案后,办案民警迅速赶赴现场。经勘查,民警发现车窗、车门没有被破坏的痕迹,进一步调取相关监控视频,发现梁某停车时车门忘记上锁,6日凌晨3时许,两名男子拉开车门将车内财物盗走。为尽快破案,办案民警根据案发现场嫌疑人容貌特征,紧盯其作案时所用交通工具,顺线排查视频监控及嫌疑人的关联信息,经过梳理分析研判,成功锁定嫌疑人,于9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、王某某抓获,当场查获全部被盗名酒、名烟。

目前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,追缴的失盗财物已全部返还。
图文:邹汉承
编辑:张芳菲
审核:苏立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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