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延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,因案件审理期间,原告申请财产保全,判决生效后,承办法官又积极开展释法明理工作,全力促成被告主动履行。目前,涉案全部款项已由被告足额履行到位,案件圆满办结。

2021年,原告因股票投资,按案外人要求分六次向被告账户转账125800元,后投资无任何收益,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,并申请财产保全,承办法官依法冻结被告相应财产。该案经审理判令由被告刘某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给付原告王某款项125800元。结案后,承办法官通过判后答疑释法明理明确刘某法律责任及拒不履行后果,引导双方理性处置。经耐心释法,刘某主动足额支付了全部款项。
该案以诉讼保全措施筑牢权益保障基础,借判后答疑化解矛盾,避免强制执行对抗性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。
来源:陕西延川县人民法院
作者:项雨 樊倩倩
责编:王延峰
“不开发票的金子”,能买吗?
近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》...(24014 )人阅读时间:2025-11-23【扎实推进“一十百千万”工程】陕西延川县法院:上门调解显担当
“移动法庭”打破庭审局限,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“家门口”,赋能...(50503 )人阅读时间:2025-11-21织密反诈“防护网”守护群众“钱袋子”
近日,陕西绥德火车站客流量持续攀升,为切实提升广大旅客及铁路...(99758 )人阅读时间:2025-11-20筑牢消防“防火墙” 守护铁路安全生命线
为强化铁路内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...(136366 )人阅读时间:2025-11-20